新光三越今開放員工取貨 想營業需提整建修復計畫

新光三越今開放員工取貨 想營業需提整建修復計畫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2月份發生氣爆事件,至今仍未有調查結果,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要求業者分為3大階段改善,業者今(14)日依據市府備查的「專櫃及物流人員取貨之建築物安全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措施報告」正式展開為期37天的暫時進出取貨作業。都發局指出,重新營業為第三階段「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但新光三越尚未提出,都發局呼籲業者速提報「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並於都發局備查後,依計畫修復才能申請恢復使用。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此次新光三越公司所提出「專櫃及物流人員取貨之建築物安全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措施報告」的內容,對建築物內貨物移出所需作業範圍及使用貨梯進行安全評估,評估項目除原建築物結構、室內裝修安全、消防、瓦斯等10項外,另新增貨梯檢查,依評估結果提出因應計畫及安全維護,並依計畫設置。經專業技師、建築師與中華民國建築物昇降暨機械停車設備協會等共同簽認開放區域及使用貨梯安全無虞。

另外,因整棟消防目前不能自動運作,特別要求新光三越公司需配置防火班,每一層都加裝滅火器,設有緊急應變中心、編列有消防組、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專責貨梯維護人員等。

都發局補充,此次僅開放地下3樓至地上10樓,採開放4部貨梯及安全梯併行方式。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8點起至晚間10點結束。不同樓層有不同管制時間,且採不同時段,開放不同樓層方式,未開放樓層將封閉不得進入。另外,開放對象僅限館內報備核准的百貨員工與物流人員車輛,不含一般民眾與無關人員。警察局第六分局與消防局也將共同協助此次開放作業,以確保安全。

都發局再次強調,新光三越公司應確實落實各項安全計畫,嚴格控管人員、車輛與貨物進出,並確保所有進出人員皆能符合安全規範規定。另有關第三階段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須由新光三越公司依規提送經專業技師簽證的整建修復計畫,並依規完成相關法定申請和備查程序,及依照整建修復計畫完成後續改善,才能申請恢復使用,以維護市民公共安全。

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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